汾阳市图书馆读者证办理办法
一、申办读者证手续
读者办证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军人、武警可凭个人有效证件(上述证件均为原件,每位读者只限办理一个读者证)
二、读者证的类型和功能
1、读者可根据需要选择以下其中一种读者证类型
读者证类型 |
押金 |
功能 |
借阅期限 |
A |
100 |
借阅中外文普通文献2册 |
借期1个月,可续借一次(1个月) |
B |
200 |
借阅中外文普通文献4册 |
|
C |
300 |
借阅中外文普通文献6册 |
注:读者证均已开通馆际借阅,可在全省各公共图书馆借阅图书。
2、如需转换读者证类型,可到办证台凭读者证及押金收据,补交或退还押金差额,即可办理。
3、读者证可长期使用。
4、持证读者可登录我馆网站(http://www.fystsg.cn)进入数字图书馆再点我的图书馆即可进行文献续借或查询,并可免费使用山西省图书馆的数字资源。
三、办理退证、遗失补办规定
1、 读者办理退证,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户口簿原件、读者证与押金收据,还清所借图书及交清所欠费用后,可退还本证的押金。
(注:如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双方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方可办理)
2、读者若遗失读者证,请本人立即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办证押金收据来馆挂失;若因未及时挂失而造成的损失由读者本人承担。还清所借图书及交清所欠费用,可按上述条件重新办证,原证同时作废。
3、办证一年后方可办理退证手续。
四、注意事项
1、读者办证时设置密码为6个6,以便网上办理续借和使用数字资源。
2、读者证只限本人使用。
3、读者须遵守馆内各项规章制度。
4、请爱护读者证,避免磨损、折断、自行变更相关信息等,若因此导致读者证无法使用,责任由持证者承担。
咨询电话:0358-7225440 汾阳市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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