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汾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遵循“把立场向群众转一转、感情向群众靠一靠”的工作要求,干部走出机关,用实践来检验工作思路,在实践锻炼中锤炼党性作风,与基层执勤执法民警开展角色换位,进一步深化实践体验教育。
在换位实践活动中,该市交警大队领导通过在市区站岗、路面执勤、车管大厅接待群众、接处交通事故等方式,真正体验了基层民警日常交管工作业务。大队长侯永清在车管大厅连续一周接待办事群众,通过换位,他洞察到办事群众大多不熟悉业务流程,几乎没有人顾及到墙上张贴的业务流程公示图,只是在各个窗口间乱跑,一则影响办事效率,二则群众产生不满。据此,他建议在大厅设立了导办服务台,安排大厅工作人员轮流参与导办工作,使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去。这项举措既方便了办事群众,也提高了工作效率,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这项活动的开展,让广大交警在同群众的接触中拓宽了视野,积累了基层工作经验,也为该大队今后的工作决策提供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游凯)
摘自吕梁日报2014年6月24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