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穆佳妮 通讯员 高永兴)近日,汾阳市工商局查获一起超范围经营金融业务的案件。据调查了解,该公司于2014年4月1日取得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服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经营过程中,当事人在未取得《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向不特定公众变相吸储,对外宣传“为客户理财”,印制“投资管理合同”、“产品收益与银行利率对照表”。当事人的行为已超出工商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其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存在重大财产安全隐患。
由于发现及时并未形成严重的违法后果,没有违法所得,汾阳市工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处以20000元罚款。
摘自吕梁日报2014年7月16日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