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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阳市检察院树立三种意识强化法制宣传教育
日期:2014年12月25日 来源:本站原创 
     本报讯 (记者刘少伟通讯员杜雅洁)12月4日是一年一度的法制宣传日,也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当天,汾阳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干警走上街头,发放出宣传单800余份,宣传宪法知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引导和教育全体公民自觉形成崇尚遵守宪法、依法行使权力、严惩滥用权力的良好氛围。这是今年以来,该院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汾阳市检察院号召全体检察干警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过程中牢固树立宪法意识,自觉维护宪法权威,带头崇尚遵守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严厉打击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促进依宪执政;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坚持依法办案,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自觉把一切检察活动置于宪法和法律之下;牢固树立群众意识,让群众真正懂得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积极履行检察职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加快建设法治汾阳、平安汾阳作出积极贡献。
                   摘自吕梁日报2014年12月20日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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