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文化部公布获得2014——2016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称号名单,汾阳市凭借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汾阳地秧歌”的传统优势榜上有名。这是该市继获得2011——201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称号后,再获此项殊荣。
起源于元末的“汾阳地秧歌”,于2008年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它融艺术性、观赏性和参与性于一体,具有浓郁的乡土气息,对于研究黄河流域农耕文化,探究当地人民娱神崇祀等民俗活动有着重要的价值。此次汾阳市凭借“汾阳地秧歌”再获“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称号,可见其意义深远。
今年以来,该市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充分运用24个文艺协会、3000余名各级协会会员资源,扎扎实实开展了“活力汾阳·百姓大舞台”系列活动,让更多的群众唱起来、跳起来、乐起来,形成了一个全民参与的群众文化大集会。与此同时,该市坚持“送”文化与“种”文化有机结合,大力开展"文化三下乡"活动,由政府买单每年为农村送戏100场,每月为每个村放映电影1场。目前,该市拥有汾州地秧歌、汾酒制作工艺2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8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个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拥有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13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处。(李勇斌)
摘自吕梁日报2014年12月25日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