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少伟通讯员吴庆震李亭亭)为实现当事人合法诉求、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今年以来,汾阳市检察院以“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为依据,积极构建和完善检调对接机制,把化解矛盾贯穿于办案始终,以期达到自愿息诉履行、和谐结案的目的。
近年来,汾阳市检察院不断构建和完善检调对接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为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作出积极贡献。先后办理各类检调对接案件20多件,其中公诉环节18件,批捕环节6件,民行申诉案件1件,并全部调解成功。同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今年,该院结合自身实际,确定了检调对接必须遵循“依法、自愿、尊重事实、调解人中立居间”的原则,在办理轻微刑事案件、民事行政检察案件、控告申诉等涉检信访案件过程中,特别是对亲属矛盾、邻里纠纷引发的案件、未成年人案件及偶发案件等轻微刑事案件,凡是符合调解条件的,均积极通过办案人员与司法局调解员调解,努力化解双方矛盾,促使双方和解。
摘自吕梁日报2015年12月19日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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