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少伟通讯员成勇忠)为更好地规范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工作,近日,汾阳市食品药品监管发布《汾阳市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资金发放办法》,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并支持公众投诉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
该办法自2月1日起实施。按照该办法,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生产者、经营者等主体在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环节中有关食品安全方面,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中有关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属地管理、依法行政、社会共治的原则。
据了解,为了广泛宣传《汾阳市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资金发放办法》,汾阳市除在汾阳电视台综合频道黄金时段播放《汾阳市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资金发放办法(摘要)》以外,还印发1000份资料直接发放到广大监管对象和市民手中,提高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关注度、参与度。
摘自吕梁日报2016年3月11日第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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