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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阳市交警大队严查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
日期:2016年07月19日 来源:本站原创 

    本报讯 (记者李雅萍通讯员张志斌)近段时间天气炎热,让很多摩托车驾驶员把戴头盔的常识抛到了脑后,还有些人超员、飙车,这些都为交通安全埋下了隐患。近日,汾阳市交警大队在开展第二季度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中,对驾驶摩托车不带头盔的违法驾驶人进行了严厉查处,截至目前已查处115起。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被查处者罚款50元,记2分。
    该大队从6月7日起,全警出动、全员上路,根据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规律特点,在该市西河路胜利西街十字路口、杏师线、韩石线、汾郝线、340省道等重点路段、路口设点,采取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严查摩托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超员超速、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时结合夏季交通违法特点,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摒弃不良交通陋习。
    骑摩托车不戴头盔,不仅交通违法,而且事关生命安全。汾阳交警提醒,摩托车因速度快、乘坐人安全保护低,发生事故很容易致伤残。据统计,摩托车手如佩戴头盔,在事故中可降低头部伤70%的危险性和严重性。

                 摘自吕梁日报2016年7月3日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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