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少伟通讯员王永贵)9月29日,随着汾阳市人民法院刑事庭上法槌声响,该市“三大战役”侦破的3起案件得到了公开宣判,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等10余人被依法从严进行了判决,进一步震慑了黑恶势力、涉爆涉枪、黄赌毒等违法乱纪行为。
据了解,为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汾阳市“深化打黑除恶、建设平安汾阳”会议精神,汾阳市人民法院从9月下旬起对近期审理中涉及“三大战役”的典型案例进行了分批分期宣判。被告人王某某等10人团伙,冒充军警人员抢劫过路青年、强奸妇女,盗窃电动车等财物共计30余次,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汾阳市人民法院在切实保障被告人法定诉讼权利的情况下,依法做到从严从快打击,判处各被告人十八年到两年不等的刑期。被告人任某某非法持有非军用枪支2支,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宋某介绍未成年妇女2人卖淫9次,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2万元;被告人关某某多次向他人贩卖土制海洛因,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雒某、刘某某等人组织周边县市闲散人员,长期在汾阳市冀村镇东社村一带,通过“掷铜钱”、“押宝”等方式进行赌博,提供赌资,从中牟利,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汾阳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各被告人8个月到1年6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以3万元到5万元不等的罚金。法律的严惩进一步震慑了违法犯罪活动,巩固了该市“三大战役”成果。
据悉,汾阳市法院、公安、检察等部门将继续加强协作配合,集中人力、物力,以更大的决心和更强的措施,推动“三大战役”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为优化汾阳市发展环境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摘自吕梁日报2016年10月21日第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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