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16年9月30日下午,汾阳市公安局刑侦二中队接到报案称,杏花有几十名群众被骗。接警后,二中队民警立即成立专案组对案件展开侦查,由于受害者大部分是老年人,专案组一队民警负责安抚受害群众情绪,另一队民警立即赶赴杏花进行调查取证,并且成功控制了犯罪嫌疑人李某明。
经过调查发现,2016年9月份以来,李某明伙同王某燕、张某卫以及另外三名男子在汾阳市杏花镇自称是江西大自然医药有限公司经理、以及其他职务名称,通过讲课、赠送礼品、制作相关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宣传,之后诱骗周围老百姓购买药酒,涉案金额达40000余元。
由于受害者人数较多,且被骗金额不等,大部分老年人行动不便,刑侦二中队民警多次深入老百姓家中进行登记核实。在查明案情之后,于2016年11月9日及时在杏花派出所举行了现金返还大会,30多名受害群众经过身份核实并履行完相关手续后,都领取回了自己被骗的数千元人民币。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汾阳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相关情况正在深挖中。(王宝成)
摘自吕梁日报2016年11月24日
版权所有:汾阳市公共文化发展服务中心 2011-2024
地址:汾阳市鼓楼西街南侧7号楼 邮编:032200 电话:0358-7225440
晋ICP备1100113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