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少伟通讯员吴庆震)近日,汾阳市检察院案管控申局受理了一起强制医疗申请案件,这是新修订《刑事诉讼法》以来,该院受理的首例对精神病人申请强制医疗的案件。
去年9月22日上午11时左右,汾阳市男子贺某持刮刀将其父杀死。汾阳市公安局在侦查中发现,贺某精神状况异于常人,遂对其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经山西省荣康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贺某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作案时无刑事责任能力。
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在特别程序中增设了“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针对该首例强制医疗申请案件,汾阳检察院案管控申局十分重视,通过请示上级部门,查阅相关规定,了解案件办理流程。并与公安机关积极沟通督促其完善材料,确保该案的案卷材料合法规范,系统操作准确无误。目前,该案已交由该院公诉局进一步审查处理。
摘自吕梁日报2017年1月25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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