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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阳市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日期:2017年12月26日 来源:本站原创 

      为切实提高“三基”建设整体水平,切实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汾阳市通过强化“三个意识”,努力夯实党在基层的组织工作。 
  强化农村(社区)党组织的责任意识。明确党(工)委书记为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农村(社区)党支部在基层建设工作中的核心作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号召力和凝聚力。强化农村(社区)党建的规范化意识。各基层领导干部定期深入基层检查指导社区党建工作,及时掌握农村(社区)党建工作的开展情况。通过制定《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等制度,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强化农村(社区)党建服务意识。充分利用农村(社区)的丰富资源,开展喜闻乐见的群众服务性活动,新建一批图书室、乒乓球室、党员活动室,为村民(居民)提供有效的学习、健身、娱乐等活动场所。(王敬旭

                      摘自吕梁日报2017年11月16日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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