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一个宪法宣传周。为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汾阳市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积极参加汾阳市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中,该局专门设立法治宣传台,悬挂横幅,向群众发放“扫黑除恶”、消费者权益保护、严厉打击传销等宣传资料。并组织工作人员深入群众中宣传法律法规,通过列举发生在身边的法律案例,增强人们的法治和法律意识,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当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时,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该局通过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为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绿色汾阳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摘自吕梁日报2018年12月11日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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