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汾阳市人民检察院采取多项措施,组织开展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活动,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切实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充分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019年5月,中央要求:“必须深化改革创新,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舌尖的安全’。”汾阳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中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与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沟通协调,形成有效联动,组成联合检查组,就汾阳市内规模较大的超市、农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校园周边公寓、市内集中的小摊点进行了联合检查,通过查验资质、进销货台账,现场抽查检查等方式,对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对发现的部分经营场所现场卫生环境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等问题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经营者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通过专项活动的开展,推动了检察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效联动,增强了食品安全监管的力度,扩大了食品领域检察公益诉讼的社会影响力,有效保护了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摘自吕梁日报2020年1月10日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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