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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阳市召开森林防火驻村工作安排会
日期:2021年05月02日 来源:本站原创 

3月3日,汾阳市召开森林防火驻村工作安排会,对汾阳春季护林防火工作进行详细安排部署。

会议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指出,全市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严峻性和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把“领导抓”这条主线贯穿于森林防火工作的始终,形成各镇、各单位领导亲自抓,把防火工作落实到单位、村委会、村民小组和村民的工作局面。要加强值、带班管理,实行24小时值、带班制,做好火情、火警、火灾的记录,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带班领导要在岗在位,出现火情做到及时上报,亲临火场,组织人员投入扑救工作。要加强宣传教育,要把宣传贯穿于整个防火期,做好全面实施封山禁火、防扑火知识、安全避险常识等宣传;要注重用具体案例警示宣传,使全市干部群众都认识到森林火灾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给农林生产、生活带来的危害及引发森林火灾应负的责任,营造全市人民群众关注防火、支持防火、参与防火的良好氛围,有效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要严格加强火源管控,做到林区、林缘不用火,对违法用火人员及时查处;要以村委会为中心成立火源管理巡查组,在本村所属范围内进行巡查;要安排人员在重点林区、重点部位设卡,明确记录进出人员,收缴火种,严把野外用火;要对护林员加强监督,护林员在各自责任区内对进出林区的人员要100%进行实名登记,把火源堵在林区外;要加强对痴、呆、聋、哑、精神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的监护管理,落实责任人。要加强队伍建设,按照签订的《森林防火责任书》,组建应急扑火队伍,并配备必要的扑火机具,做好扑火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拉得出、用得上、能扑救。同时,在处置火灾中,一定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科学、高效、安全处置火灾。

会议强调,全市各相关单位要按照中央、省、吕梁市森林防火要求,坚持把防火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压实责任,全力打击野外用火行为,以有力有效的措施管住火源,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担责。要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落实责任措施,强化使命担当,全力打击野外用火行为,确保全市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美丽汾阳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摘自吕梁日报2021年3月11日第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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