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吕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汾阳宣讲会召开。
会议宣讲了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会议指出,全体检察机关干警要深刻领悟中央《意见》出台的时代背景、重大意义,全面把握中央《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主要精神、重点内容和落实要求,各方协同配合,努力形成贯彻落实的工作合力。检察机关作为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要首当其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把握、找准自身角色定位,把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依法、妥善、有效履行好监督的职能,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更好地担负起党和人民、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检察使命,为高质量发展大局贡献更多的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加强法律监督的重大意义。全市检察机关干警要把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认真组织、迅速行动,以求极致的标准狠抓贯彻落实。引导广大干警充分认识《意见》的重大意义,对《意见》四个方面的19条内容切实做到入脑入心、学以致用,树牢“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双赢多赢共赢”等新时代司法理念,在司法办案中落实和维护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体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政治要求。要全面落实《意见》,提高全市法律监督能力水平。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主力军”作用,深化“精准监督”,把监督重心放到提质量、增效率、强效果上来,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更好维护司法公正。要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协同作用,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中央《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出台的重大意义,逐项对照落实,积极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公正行使检察权。要抓住工作重点,促进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出实效。抓实汇报沟通、抓实“关键少数”、抓住主要矛盾、抓好科学管理,以奋进的自觉谋发展、以积极的法治自觉强担当,自觉主动作为、灵活高效办案,切实提升党委政府的感知度、法治同行的认同感、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在汾阳市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新作为,作出新贡献。
摘自吕梁日报2021年9月2日第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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