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穆佳妮通讯员翟相虹)日前,汾阳市制定多项制度,增强城乡清洁工程管理考核活动的导向性、实效性和科学性,大力增强了全市各级参与城乡清洁工程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取得良好效果。
为深入推进城乡清洁工程,该市通过制定列会制度、督查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等多项工作制度,着力完善“城乡清洁工程”工作管理机制,构建符合市情、满足城乡环境发展实际需要、结构合理、功能齐全、关系协调、程序严密、动态开放、长期有效的“城乡清洁工程”长效机制,形成责权利相一致、奖惩与监督落实到位的运作机制,促进该市城乡协调发展新格局逐步形成和综合服务功能、发展承载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摘自吕梁日报2013年10月17日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