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汾阳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市场检查中发现汾阳市义安村村民冯某某在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及相关手续的情况下从事报废汽车拆解回收及二手车经营业务。据调查了解,该当事人以收购废旧物品为名,在未取得《资格认定书》、《特种行业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照的情况下,擅自收购、销售废旧汽车零部件并进行二手车非法交易,牟取高额利润,其行为违反了《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及《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相关规定。汾阳市工商局依法对此进行了查处,责令立即整改并处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高永兴 李文平)
摘自吕梁日报2013年12月6日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