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汾阳市交警大队民警在执行春运安保任务中,查获一起春运无证驾驶盗抢车案。
当日上午11时左右,汾阳市交警大队民警巡逻至冀村镇仁岩村八七山口时,一辆由北向南快速驶来的五菱牌小型客车引起了民警马晓明的注意,只见来车既没有悬挂车牌号,挡风玻璃上也没有年检和保险标志。于是,他立即驾驶警车缓缓停在该车的前方,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驾驶人见到警车非但没有停车,反而立即调转车头准备逃向相反的方向。执勤民警见状立即实施拦截。驾驶人见状,竟然停下车来撒腿就逃,没跑了几步,就被执勤民警抓获。
随后,民警将驾驶人口头传唤回汾阳市交警大队接受调查,并将车扣留至停车场做进一步调查。调查中,民警证实该车驾驶人刘某并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在对刘某所驾车辆检查中,民警发现车的大架号已被人为打磨掉。在将车的发动机号拓印,放入全国被盗抢汽车信息资源库进行查询后,民警发现该车与号牌为晋 KBY988 的被盗抢车的发动机号完全吻合,该车被盗抢案已经在2011年1月10日被平遥县公安局立案侦查。
目前,汾阳交警已将无证驾驶盗抢车的驾驶人刘某和他所驾驶的盗抢车移交至公安刑侦部门,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 李雅萍 通讯员 翟相虹 张岸林)
摘自吕梁日报2014年2月11日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