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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殴打老母法律对其亮“红牌”
日期:2014年04月25日 来源:本站原创 
    本报讯 (记者 李雅萍 通讯员 梁凤花 王宝成)3月14日下午,汾阳市杏花村镇41岁的儿子酒后殴打年过七旬的老母,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5日。
    当天下午,汾阳市公安局杏花派出所接到辖区村民王某报警,称其子高某酗酒后,将家中东西砸烂,还用擀面杖殴打自己。接到报案后,杏花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只见王某家中一片狼藉,被砸坏的锅碗瓢盆扔了一地。通过走访调查,民警了解到,王某早年丧夫,一人将子女抚养长大。儿子高某41岁,平时游手好闲、好吃懒做,一直未婚,经常醉酒后殴打老人。3月14日下午,高某再次酗酒后,因不满母亲王某唠叨,与之发生争吵,将家中锅盆等物品砸碎,甚至拿起擀面杖殴打母亲。王某疼痛难忍,伤心至极,含泪拨打了报警电话求助。
    了解清楚情况后,民警对高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将其带回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针对高某屡教不改的情况,派出所片警表示,将不定期进行回访,尽可能保证老人不再受伤害。
                                 摘自吕梁日报2014年4月15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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