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汾阳市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的管理,为广大读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汾阳市图书馆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汾阳市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1.读者进入电子阅览室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统一管理,自觉维护室内环境卫生,保持安静。
2.电子阅览室以查阅信息资料及网上信息为主,严禁上网打游戏,不得阅览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安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
3.未成年人(未满十八周岁)上网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16岁以下未成年人须凭学生证入内,18岁以上的成年人须凭身份证或学生证,进行网上阅览查阅资料。
4.上网实行实名登记制度,读者需持有效证件并登记可上网查资料。
5.不得携带书包、零食、其他物品带入电子阅览室,自带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
(望广大读者周知,并自觉遵守!)
汾阳市图书馆
2015.9.15
版权所有:汾阳市公共文化发展服务中心 2011-2024
地址:汾阳市鼓楼西街南侧7号楼 邮编:032200 电话:0358-7225440
晋ICP备1100113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