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俗话说:冲动是魔鬼,冷静似神仙。人在冲动的时候是最容易发怒的,这时候的愤怒之心如猛烈的火焰,一定要用理智加以扼制。近日,汾阳市杏花镇的两名工友就因一点琐碎小事发生争吵,最终,一人命丧黄泉,一人锒铛入狱。
2016年10月20日下午15时许,吴某军与被害人刘某庆在汾阳市杏花村镇下堡村一酒厂厂房二楼内施工时,因平整地面问题,刘某庆便辱骂吴某军,为此二人发生争吵谩骂。在相互辱骂过程中,刘某庆扑向前用头顶撞吴某军,在其他施工人员拉架劝解二人期间,吴某军用摊水泥的铁刮把手戳了对方左肋部一下,致使对方昏迷倒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汾阳市公安局刑侦二中队接到报案后,立即启动命案必破的应急机制,积极工作,一队民警奔赴医院开展案件前期的证据固定工作,一队民警奔赴案发地点寻找目击证人收集外围的证据,同时对犯罪嫌疑人吴某军的活动轨迹进行追踪,并在其居住地和可能藏匿的地点布下了天罗地网。当日22时许,走投无路的犯罪嫌疑人吴某军主动投案自首。目前,犯罪嫌疑人吴某军已被依法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民警温馨提示:冲动是一副手铐一副脚镣,更是一颗吃不完的后悔药。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不可避免地会遇到一些让人不能接受的事情,这个时候大家一定要保持冷静,千万不能让愤怒之火淹没理智,否则受害的只能是自己。(王宝成马潇)
摘自吕梁日报2016年10月27日第6版
版权所有:汾阳市公共文化发展服务中心 2011-2024
地址:汾阳市鼓楼西街南侧7号楼 邮编:032200 电话:0358-7225440
晋ICP备1100113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