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真正把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党中央部署要求上来,推动《条例》在汾阳市落地见效。该市结合实际、精心部署、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在分层次搞好学习培训中,汾阳市将分市级和乡镇(街道)进行培训,首先面向市委中心组成员;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乡镇长(主任)、副书记、组织员;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以及市委组织部机关全体成员等426人开展培训,由市委书记带头学,推动《条例》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其次针对乡镇(街道)机关全体人员、农村(社区)“两委”成员,进行专门培训,将《条例》内容切实传递到基层,不断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工作。
在组织专题论坛培训中,汾阳市委组织部将组织部分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召开论坛会,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脱贫攻坚等就如何推动《条例》在该市落地见效开展研讨;各乡镇(街道)将分片组织座谈,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脱贫攻坚、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在讨论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一村一册”,明确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并建立台账。
同时汾阳市将通过组织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参加学习《条例》知识竞赛、组织全市乡村党员干部开展答题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在多载体开展社会宣传中,汾阳市将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宣传文化阵地资源,把《条例》具体内容和《条例》答记者问内容每天滚动播放,形成舆论氛围。并对“五个好”农村党组织书记就《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进行采访报道,以点带面推动《条例》全面贯彻落实,落地见效,切实激发干部群众锐意进取、埋头苦干的精神,进一步鼓足干劲、奋勇前进。
摘自吕梁日报2019年1月24日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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