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雅萍 通讯员 翟相虹 王晓辉)日前,汾阳市栗家庄乡全面推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自选、自建、自管、自用”建设机制,充分发挥群众参与公益事业建设的主体作用,激发群众参与美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
该乡一是坚持自主申报,竞争立项。他们把群众受益范围广、经济和社会效益高作为优选项目的重点条件,以项目建设带动农村相关产业发展,助推农民增产增收。二是坚持构建新的议事筹资模式。在筹资筹劳过程中,他们改变了往年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村要占村总数80%以上和群众参与筹资人数要占农业人口总数80%以上的硬性要求,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项目实施面和群众参与面的量化指标,同时鼓励村集体投入,加大引导社会资金投入。
摘自吕梁日报2013年8月20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