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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阳市建立各项社保基金审批月报制度
日期:2013年09月13日 来源:本站原创 
    本报讯 (记者 穆佳妮 通讯员 翟相虹 郝朝玲)今年,汾阳市建立了各项社保基金审批和月报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行情况,防范和化解基金风险,确保基金安全,切实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
    新制度规定,各社保经办机构在每月向市财政部门申请拨付社会保险基金前,先填制《**月社会保险基金申请拨付审批表》,经社保经办机构在财务负责人、主任签字后,报资金基金监督管理股进行审批,然后依据劳动部门的审批表向财政部门申请拨款;每月5日前各社保经办机构将上月报表报资金基金监督股;各项社保基金的审批和月报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将作为年终考核单位工作的内容之一。
     摘自吕梁日报2013年9月12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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