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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阳市图书馆《情报信息》第七期(2011年)
日期:2011年07月22日 来源:本站原创 
行政强制法
强制权不得委托 执行时不准夜袭
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630日表决通过的行政强制法规定的。该法明年11日起施行。
该法规定,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适当。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设定和实施行政强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法明确,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当事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得重复查封。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法律还规定,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得超过法定期限。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已经达到或者条件已经消失,应当立即解除。
              左跃红摘自《中国剪报》201174
省财政多项措施支持保障房建设
7月11日,省财政厅公布消息称,为确保完成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省财政厅将通过多项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大资金保障力度。目前,省财政已下达了2011年廉租房建设补助资金15.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了2.9亿元。资金涉及我省8个市和37个县,支持建设廉租房54291套,面积达到270万平方米。
    近年来,我省财政部门创新政策机制,不断拓宽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形成了由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省市县财政预算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和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的资金、煤炭可持续发展资金等组成的多渠道、多层次的资金投入机制。据相关部门统计,“十一五”时期,在中央财政的支持下,省财政厅累计下达保障性住房建设补助资金77.9亿元。同时,财税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免交土地出让金,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从营业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方
 
面给予优惠政策,有力支持了我省保障性住房建设。
    今年我省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为37.54万套,为确保完成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省财政厅将通过努力筹措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创新财政政策和运作机制;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的管理等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在争取中央补助资金40.12亿元的基础上,2011年省财政预算安排7.65亿元,全力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同时,将中央代我省发行的地方债券中分配给市县的41亿元地方政府债券,以及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和土地出让净收益按规定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对国家和省级贫困县及5个插花贫困县廉租住房按照中央标准1:1给予配套,其他市县也给予50元/平方米的补助。通过采取财政贴息、政府资本金注入、税费优惠等措施,吸引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运营。引导各市县充分利用现有政府融资平台,加大社会融资力量,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管理和退出的长效机制。省财政厅要求各市县按规定将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加大工程资金监管力度,加强保障性住房资金使用目标责任制管理,明确责任主体,强化绩效考评,严肃查处挪用资金、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
               张利霞摘自《山西商报》2011年7月12日
6类流通项目建设可获发展资金支持——
改造标准化菜市场最高获30万元
7月6日,记者从山西省商务厅获悉,2011年度流通企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我省将重点对社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特色名优土特产品市场开拓等6类流通项目建设,给予额度不等的资金支持。
    据介绍,流通企业发展资金重点支持的项目包括,支持大中型龙头餐饮企业建设或改造主食加工配送中心,依托配送中心以连锁经营方式建设标准化早餐网点;支持社区菜市场标准化改造,改造经营设施、储藏设施、检测设施和废弃物处理设施等;支持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开展连锁经营;支持具有山西特色的名优土特产品市场开拓;支持大中型物流配送中心电子信息化、仓储、分拣包装、加工配送等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支持餐饮业争创品牌,进行标准化管理等。
    经申报评审合格后,对2009年、2010年已支持过的早餐项目企业、2011年每新开一个固定门店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资金支持;标准化菜市场项目,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30万元;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奖励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5%;现代物流项目采取贴息方式奖励;对获得认证的餐饮业企业按认证费用的50%予以补助。
    张利霞摘自《山西商报》201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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