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夜间消费文化 激发文旅消费潜力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提出,大力发展夜间文旅经济,建设一批国家级夜间旅游消费集聚区。发展夜间经济,市场是基础,产业政策是重要推动力与保障。创新夜间经济政策、引导夜间消费文化时尚可以有效激发文旅消费潜力。笔者建议,应在以下几方面发力:
一是引导夜间消费文化时尚,壮大夜间消费群体。各地在大力推动夜间经济发展过程中应充分认识到,夜间经济不仅仅是娱乐消遣活动,更应是人际交流与文化创造的时间及空间:年轻人在夜间的社交更频繁、相当一部分作家等艺术创作者更喜爱在夜间进行作品创作,引导夜间消费成为文化时尚是城市发展夜间经济的重要任务。要大力发展各种文化主题俱乐部,培养夜间消费者社群。在城市集中开展夜间经济活动的地标、商圈区域等,组织开展文化灯光节、旅游演艺、体育赛事、全民运动会、文化艺术展览、主题茶话会、夜间圆桌论坛等夜间主题活动以扩大消费群体,引导夜间活动文化时尚化;鼓励发展以创意、艺术、体育等为主题的俱乐部,利用群体对特定主题的情感归属来增强其与夜间经济的连接,逐渐培养出多批夜间消费者社群。加大夜间文化消费便捷及优惠力度。各城市可结合实际情况,景区主体实施夜间门票减免、演出门票打折等优惠政策,吸引游客;政府可设立夜间经济专用账户来补贴相关商家,增强商家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夜间经济文化建设;发行夜间消费专属银行卡并给予特惠商户折扣、消费分期等用户优惠权益,刺激民众夜间消费的支付能力,降低夜间消费门槛。
二是培育时尚化夜间消费产品,打造时尚“必+”系列产品。首先,完善产品内容层次。夜间经济发展不能仅依托于高档或奢侈场所,其目标消费群体也不应仅仅包含高收入人群。建设夜间平民文化消费产品一方面可以丰富夜间消费平台的种类,为中低收入人群提供夜间消费服务,提升老百姓的文化体验;另一方面可有效扩大消费群体,直接带来汇聚夜间消费人气的效果。依托各地特色文化等资源,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打造城市夜间消费的“必看”“必玩”“必吃”“必买”等“必+”系列产品,用创意时尚方式展现城市文化特色,构建城市夜间消费文化新地标,促进城市夜间消费文化时尚化。
其次,丰富产品空间属性。在夜间经济产品的空间形式建设方面,以促成聚集效应及规模经济为出发点,建造大型综合商业体,内容可涉及文化艺术创造空间、餐饮、娱乐、体育健身、主题俱乐部等板块,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充分聚集人气。夜间经济发展过程中,天气等因素严重影响消费者在夜间出行的意愿及便捷程度,其中季节变迁尤为明显。为促进城市夜间经济实现四季常态化发展,建设室内化夜间产品是必经之路,各城市可设计室内文化城、艺术馆、美食城、体育馆、娱乐城等主体,促进夜间经济实现“可持续”运营。随着各城市对夜间经济发展的推动,一些博物馆、商业街、步行街、灯光秀、夜间游船等成为广受游客喜爱的夜游产品。为保证夜游产品持续发展及持续绽放活力,需建设可供游客亲身体验的夜间经济发展空间,升级游客游览质量,增强产品吸引力与生命力;更需立足于城市特色文化,打造有文化内涵的夜游产品,从供给角度推动夜间消费文化时尚化进程。
三是打造时尚化夜间空间,实现夜间经济持续发展。首先,亲近消费者打造时尚生活圈。城市夜间经济作为消费型的第三产业,应布局在人群聚集且配套设施完善的地方,并以人为中心、以时尚化为导向进行规划。面向数量庞大、拥有稳定收入的青年白领群体或高收入人群,围绕城市商务办公区和高档居住区进行布局,为城市居民提供释放压力的夜间“庇护所”与“补给站”。
其次,要通过融合音乐、影视及文化创意等元素打造不同主题的夜间时尚商圈,丰富深夜活动场所,借助夜间公共交通“线”连接其周边的深夜经营“点”,形成具有规模和影响力的现代化夜间生活“圈”。应主要面向城市中的中低收入人群,在城市边缘区或城市环线周边进行布局,借助地价低廉、用地限制少等优势,打造能够覆盖餐饮、娱乐、购物、休闲、健身等具有综合体验性的夜间娱乐城。
再次,围绕文化遗产地打造时尚夜游圈。目前,文化遗产地的开发与开放普遍集中在日间时段,服务对象主要聚焦于旅游者,但随着大众消费与生活方式的改变,城市居民与外地旅游者对夜间旅游的需求不断上升。一方面,依托城市的自然资源,以静态旅游景观为主,辅以夜间灯光、休闲娱乐等功能,与动态的现代城市景观相连接。如杭州西湖、南京秦淮河、上海外滩等地通过游船或游步道等方式让游客体验夜色下的旅游景观,获得一种与白天完全不同的感受。另一方面,在历史街区、城墙沿线等文化遗产周边结合文化创意空间进行布局,将分散的夜间旅游产品串联起来,打造城市夜间经济发展的特色文化名片,推动夜间消费时尚化。
推动夜间经济发展应因地制宜,各地可根据不同发展时期和自身条件恰当选择相关政策,充分结合当地文化特色,实现夜间经济常态化、持续化发展,推动文旅消费升级。
靳琼摘自《中国旅游报》
2019年9月25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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